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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日照市高层次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08年10月20日 作者:
各区县委组织部,日照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央、省属驻日照单位组织(人事)科:

为进一步规范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人选的通知》(鲁组通字[2008]42号)文件精神,建立全市高层次人才库,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现就推荐我市高层次人才库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荐我市高层次人才库人选的重要意义

建立全市高层次人才库,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高层次人才库,及时掌握各类优秀人才的最新动态,进一步密切与他们的联系,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他们的真正重视,真心爱护、真情关怀,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对联系的优秀人才采取进一步的扶持帮助措施,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多做贡献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通过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上的“智囊团”作用,为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努力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推荐我市高层次人才库人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好选拔推荐的各项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日照市行政区划内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参加推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近五年来,在各自专业、行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目前仍在一线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奖项:

1、国家、省、市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国家、省、市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国家、省、市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省、市级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4、获省、市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名)。

(二)工作业绩和贡献

5、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使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前3名负责人;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或在国内外其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被SC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引用率较高);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或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6、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获得本行业领域省级最高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7、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提出具有创造性的理论和学术观点,研究成果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是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前2名负责人;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其他省、市级重要社科奖获得者。

8、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市、全省推广,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名师奖)、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9、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省、市级相关领域重要奖项和荣誉称号。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获得市级以上相关领域重要奖项,并为市内外同行公认。

11、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省级重要奖项的作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专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直接执训运动员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得银牌以上奖牌、在省级赛事中获得金牌的教练员。

12、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创造出省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获得省、市级重要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3、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大影响,获得省级或市级重要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14、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5、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以及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领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完备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为社会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

16、在其他专业领域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人选。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人选的报送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高层次人才人选由所在地报送。各区县、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酝酿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经党委(党组)审核确定后,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进行沟通,并通过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报送。

市属中专学校、日照广播电视大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送,其他院校及中央、省驻日照单位直接报送。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首席技师直接入选我市高层次人才库,不需再作推荐。

3、军队系统人选不作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力量,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和层次,保证人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注重推荐一线岗位的优秀中青年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2、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以这次推荐高层次人才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在本地、本部门层层建立党委(党组)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库,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

3、全市高层次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补充一次。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发现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的各类优秀人才,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按要求报送上来。同时,建立高层次人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高层次人才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重要信息变动情况,要及时了解并报告市委组织部。

4、请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到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领取高层次人才信息表和采集软件,于10月18日前,将输出的《高层次人才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党委(党组)印章,连同录入信息的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一并报送。同时,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拔推荐部分优秀人才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管理,推选情况适时反馈。

联系电话:0633-8781212 8781210(传真)。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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